为切实做好返乡的就(创)业工作,提升返乡就业创业能力,使他们真正实现就业有门路、创业有扶持、培训有机会、维权有保障、生活有着落,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,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与返乡开展“一对一”帮扶促就(创)业活动的通知》(赣市劳保字[2009]36号)文件精神及要求,大余县定于2009年3月初至9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与返乡实行“一对一”帮扶促就(创)业活动:
1.送政策。针对返乡中的困难人员的不同需要,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,采取发放宣传资料,上门讲解政策的方式,积极向被帮扶对象宣传党和政府制定的就业、创业优惠政策,使每一位受援助对象了解适合于自己的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。同时,做好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动员工作,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,鼓励和引导他们借助政策上的优势主动进行自主创业、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。
2.送岗位。积极主动地与用人单位联系,广泛采集用工信息,及时提供被帮扶对象,并根据被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,推荐其适合的就业岗位。对年龄偏大的被帮扶对象,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,安置其就业。要对被帮扶对象提供不限次数的就业指导服务。
3.送技能。对有培训愿望的人员,要及时推荐其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;对初次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或单项能力考核的,要组织其参加免费的职业技能鉴定或单项能力考核;对有自谋职业和创业愿望的,要及时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。
4.送贷款。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被帮扶对象,要积极协助其办理工商、税务登记手续及税费减免手续;对创业过程中资金不足的,要及时协助其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手续。
5.送补贴。对于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,要协助其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;对于灵活就业的,要组织其申报就业,引导其参加社会保险,并帮助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。
6.保稳定。要做好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工作,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当前就业形势和机遇,克服怨天尤人、消极悲观的思想,端正心态,树立正确的择业、就业观,确保被帮扶对象能够在精神方面得到充实,并结合被帮扶对象的实际,制定出服务方案与和帮扶计划,并建立“帮扶档案”,实施帮前、帮后全程服务。(李紫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