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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殡葬改革路在何方?

时间:2009-03-27 00:00来源: 作者: 点击:
 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
  编者按:殡葬改革实施多年,火化对城里人来说早已不成问题,但对许多人来说却仍是个难题,到底有多难?从这篇记者调查中可见一斑。

  “入土为安”是国人的传统观念。城里人远离,土葬改火化相对容易些(再说还有公墓,换个方式仍能入土);农村人守着土地,改革难度要大得多。近几年,土葬在一些仍然盛行,坟墓占用问题日益严重,令人不安与忧虑,倘若再不尽快遏制这种死人与活人争地的势头,“确保18亿土地红线”恐成空谈。

  不少乡村土葬之风不减,除了观念落后、公墓建设滞后等因素外,一些乡村领导、村中大户的头羊作用不可小觑,执法人员徇私枉法、以罚款代火化问题更不容忽视。

  早春二月,久违的雨雪终于光顾了干旱的豫西南大地,喝足水的麦毫不吝惜地奉献着绿色。从车窗望出去,目之所及,一处处坟地把翠绿的麦田撕扯得支离破碎,让赏心悦目的田园风光减色不少。

  这是记者在河南省方城县采访时看到和感受到的。

  土葬盛行,火化率逐年下降

  方城县博望镇朱岗小学坐落在麦田里,四周被上百座坟墓包围着,有十几座坟墓就挡在校门口(见上图)。学校看门的老人很健谈,和记者唠起土葬的事滔滔不绝。“人老(死)了家里人不愿意火葬,偷偷埋到坟地里,往往会被邻居举报,因为政府对举报人有奖励。一被举报,民政部门的人就会来罚款,开口价4000元,被罚的人家就四处托人,说情砍价,最后一般罚2000元,村支书、村主任留五六百元,余下的民政部门拿走。”“给开发票吗?”“发票?当然不给,连收据都没有。被罚的人还不好意思说,怕人说没能耐。当然,干部家属老了,土葬就不用花钱了。”“选择埋坟的地点也有讲究,因为要合葬,大多要葬在别人家的承包田里,给承包人点好处,承包人也就同意了。”

  记者转了博望镇、赵河镇的多个村庄,就同样的问题问了不少,回答大同小异。

  《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规定:建有火葬场的县为火葬区。凡在火葬区死亡的人,除国家另有规定外,均应就地火化。方城县就属火葬区,然而麦田里的坟墓随处可见,有的坟就在离公路一二十米处。据方城县有关部门统计,全县人口每年各类情况减员总计6500人左右。2002年开始在全县推行火化,2003至2005年每年火化遗体在3400—3500具之间,2006、2007年每年火化遗体降为3000具以下,2008年火化遗体估计2400具左右,火化率由一开始的60%多下滑到50%以下,呈逐年下降趋势。群众反映,尸体火化后骨灰装棺重葬、葬礼大操大办、占用土地等问题,在当地相当严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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